一、刑事律师在案件处理中有哪些职责?
1、刑事案件律师的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并且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三十八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第四十二条,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二、刑事律师在案件处理中有哪些权利?
(一)会见、通信权
会见、通信权是刑事辩护律师一项重要的权利,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便于律师尽早了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的罪名及有关案件情况,更好地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
(二)阅卷权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通过查阅,了解整个案件的细节,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更好的辩护。
(三)调查取证权
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也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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