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湖北省十堰市最新工资数据,劳动工伤赔偿金主要包括以下几类赔付项目,具体标准如下:
一、医疗与康复类费用
医疗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全额支付。
康复治疗费:经协议医疗机构确认的康复费用,由基金承担。
辅助器具费:如假肢、轮椅等,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按国家标准从基金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放。
二、停工与护理类补偿
停工留薪期工资:
工伤治疗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一般不超过12个月(重伤可延长至24个月)
护理费:
停工留薪期内生活不能自理的,由单位负责护理
伤残评定后需长期护理的,按以下标准由基金按月支付:
完全不能自理:50%社平工资(十堰市为3,158.5元/月)
大部分不能自理:40%社平工资(2,526.8元/月)
部分不能自理:30%社平工资(1,895.1元/月)
三、伤残类补偿标准(基于十堰市月均工资6,317元计算)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伤残等级 赔偿月数 示例计算(月工资6,317元)
一级 27个月 170,559元
二级 25个月 157,925元
三级 23个月 145,291元
四级 21个月 132,657元
五级 18个月 113,706元
六级 16个月 101,072元
七级 13个月 82,121元
八级 11个月 69,487元
九级 9个月 56,853元
十级 7个月 44,219元
(二)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4级伤残:
一级:90%本人工资(最高不超过社平工资300%)
二级:85%本人工资
三级:80%本人工资
四级:75%本人工资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时补足
5-6级伤残:
五级:70%本人工资
六级:60%本人工资
由用人单位支付,难以安排工作时发放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支付:
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湖北省规定
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标准因地而异
四、工亡待遇标准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25年标准为1,083,760元)
丧葬补助金: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十堰市为37,902元)
供养亲属抚恤金:
配偶每月40%工亡职工生前工资
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
总额不超过生前工资
五、特别注意事项
工资基数计算:
本人工资指工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低于社平工资60%按60%计算(十堰市为3,790.2元)
高于社平工资300%按300%计算(18,951元)
维权时效:
单位应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
个人可在1年内直接申请^关联案例^
未参保情形: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所有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关联案例
本文采摘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0719lsw.com/ldgs/47.html